內容來自自由時報電子報
帶你去月球!男子出售月球土地 賺進3億台幣
2014-06-1616:57〔本報訊〕嫌台灣寸土寸金、房子太貴買不起?告訴你一個好消息,有一塊尚待開發的純淨處女地,1225坪只賣你新台幣600塊錢,還有好萊塢大明星和你當鄰居!你問在哪裡?其實就在不遠處,幾乎每天都看得到……答案是:月球!英國《每日郵報》(Daily Mail)報導,1個66歲的前汽車銷售員丹尼斯·霍普(Dennis Hope),利用聯合國《外層空間條約》(Outer Space Treaty)規範的「漏洞」,聲稱擁有月球土地所有權,他自1980年分批出售月球土地,34年來據說已賺進1千萬美元,折合新台幣高達3億元!據報導,霍普將每英畝月球土地以20美元出售,即1225坪只要600元新台幣;若想一併擁有該土地礦產權,也只須750元新台幣。據悉,他通常在酒吧或網路上談生意,再透過「月球大使館」(Lunar Embassy)公司進行交易,據說好萊塢巨星湯姆克魯斯、湯姆漢克、美國前總統雷根、卡特、小布希都是他的「金牌」客戶,國際知名飯店集團也爭相投資他的事業。霍普表示,聯合國條約僅規範「國家」不得聲稱擁有月球主權,參考過各國在地球上對「無主地先佔」的作法後,他決定以「個人」身分,將月球及太陽系其他行星、衛星「先佔先贏」。霍普強調,他曾致信向聯合國確認,而聯合國「沒有回信拒絕」;他也曾被控「詐欺」,但法院「無法可管」,所以他都「光明正大」地走出法庭。霍普進一步指出,他在2004年成立「銀河政府」(Galactic Government),所有制度比照一般國家,所有上述領有金色證書的客戶未來皆可擁有投票權。考量到月球環境可能不適合人類長久居住,因此他考慮把月球規劃為渡假聖地;而為了月球的長遠發展,他說自己甚至拒絕一筆金額高達上百億新台幣的生意,該買主希望購買月球極地土地,他為免月球水資源日後被壟斷,因此嚴正拒絕。據了解,聯合國《外層空間條約》雖未規範「個人」不得宣稱擁有月球主權,但有明文規定「非政府實體」在外空的活動須獲得授權與監督,因此霍普作法目前雖難被各國司法約束,但他的「月國大夢」也不見得可以「長治久安」。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world/breakingnews/10323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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